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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
发布者:admin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8-4-1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顺应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部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可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使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资源。会议确定,一是加快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二是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国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推动东部优质医疗资源对接中西部需求。支持高速宽带网络覆盖城乡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三是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加快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信息安全防护。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依托覆盖全国的远程医疗网络,既能进一步提升医联体内部的资源均衡配置功能,也能使优质医疗资源集聚的大城市、东部地区能够更加精准的辐射和带动农村、中西部医疗服务资源相对短缺、服务基础薄弱的地区,使城乡居民都能够有机会获得更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对于常见病、慢性病能够以互联网医疗方式进行诊疗,关博认为,这既减少了就医人员的就医诊疗时间、降低经济成本,也减轻了医疗机构的挂号高峰和就诊“栓塞”压力,使医疗机构能够集中资源为更加急需的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就医服务体验。同时通过提升医疗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也能够便于医疗卫生服务过程管理,提升处方药品使用、医保报销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水平,减少医疗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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