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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发布者:admin  来源:人久久  发布时间:2016-4-12

        2016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六项重点,其中明确推行“两票制”,要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

        那么两票制到底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先来看看传统的医药企业经销模式。

        传统的医药企业的经销模式

        一个药品从生产企业进入医院,抛开之前的销售公关等行为,单就药品本身流通而言,可以简化为3个环节:生产企业——医药商业公司——医院。

        为什么会有医药商业公司存在呢?一方面是传统计划经济遗留下的原因,另一方面是现实的需要,通常一个医院用到的医药品种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如果都是由各自药品的生产厂家与医院对接,显然医院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精力,另一方面,对于中国这样拥有1600多个县的广大区域,如果生产厂家要在全国布局,显然要投入巨大的物力和人力,但却不一定能够带来明确的收益与回报,因此自然而言就有了商业公司来做中间的对接,省却两边的烦恼,医药商业公司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一个“中转站”的角色。国药、上药、九州通以及多地的区域经销商皆是这样的角色。

        以上是关于药品本身流通的分析,但在药品进入医院之前,首先要达成销售的行为,之后才会基于上述的环节进入医院。

        而在具体销售行为上,国内一直存在两种营销模式,一种是以外企或者大型品牌企业为代表的自营模式,即在各地组建自己销售公司或者销售团队来完成自身药品的推广与销售,也可以理解为直营。另一种是许多企业采用的底价招商模式,就是生产企业以满足自身利润的情况下,以先款后货的形式发包给各种代理商,由代理商完成产品的销售。这种模式在中国其他行业也多为流行,通常会由全国总代理、省级总代理、三级、四级代理等组成,所谓“猫有猫路,狗有狗道”,借助各方代理商的资源与关系,可以快速的打开产品的销路,从而保证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快速的形成良性循环,并发展壮大。两种模式的区别是前者渠道是掌控在生产厂家手中,后者的渠道则多由代理商掌控,企业与一线医院之间的互动较弱,同时在代理商强势、而品种又不是唯一的情况下,企业反而容易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对整个产品销售和整体形象形成有效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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